陕西通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请登录 免费注册
服务热线029-88452015中招互连400-666-4230

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评价暨妨碍公平竞争问题清理 工作的通知

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财政局,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:

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贯彻落实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》,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,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,按照年度工作计划,决定开展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范围

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“双随机一公开”为基础,按照“标准统一、分级评价”的原则开展。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财政局针对市财政局随机选取的26家代理机构(见附件1),每家代理机构各确定不少于5个项目纳入监督评价范围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监督内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监督工作,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,主要包括委托代理、文件编制、进口核准、方式变更、信息公告、保证金、评审过程、中标成交、合同管理、质疑答复等10个方面(见附件2)。

(二)评价内容。本次评价工作依据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》(综合型)、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》(成长型),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业绩与人员情况、管理情况、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,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、业绩等因素,按照成长型、综合型两类分别评价(见附件3)。

(三)清理内容: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重点清理和纠正十个方面的内容(见附件4)。

三、时间和要求

监督评价工作从2023年8月4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,主要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

    (一)整理准备阶段(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)。纳入监督范围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按照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市财函〔2023〕193号)要求,整理准备各自项目资料、项目清单及自评报告。

(二)现场检查阶段(2023年8月11至8月25日)。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,对各代理机构实施现场审查和评价打分,审查结果和评价得分需由各代理机构进行签字盖章确认。

(三)处理处罚阶段(2023年8月26日至9月5日)。现场核查完成后,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。

(四)汇总报告阶段(2023年9月6日至9月10日)。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财政局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,于9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。 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区县、西咸新区、各开发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开展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,严格履行监督评价程序,准确运用法律政策,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做到依法行政、公正廉洁。

(二)各代理机构要认真对待和积极配合,将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作为提升执业水平、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机遇,积极做好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。对存在提交资料不全、故意隐瞒漏报、擅自修改存档材料等问题的,将依法进行处理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安市财政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7月31日